企业爬取5万多条短视频传播,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500万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某文化公司因爬取搬运5万多条短视频及注册用户数据被诉至法院,法院认为文化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,应赔偿涉案科技公司500万元。8月28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7批指导性案例(指导性案例262—267号),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 短视频 传播 被判赔 万多条短视频 万多条 2025-08-28 16:10 5